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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异界大陆小说小说介绍
火影异界大陆小说_火影之异世大陆

火影异界大陆小说

通天一瞬

小说主角: 东凌 司马 田凯 佐助 凌根清 宁露 阎罗 杨迅 胡庆生 曾杰

相关标签: 都市 异世 复仇 火影 异世大陆 转生 佐助 鸣人 大陆 灵气

最后更新:2024/4/10 21:58:01

最新章节:火影异界大陆小说最新章节 第47章 又被认亲了 2024-04-10

小说简介:名为岚的大筒木后裔在一乐的帮助下开启了转生眼,在利用了自己瞳术的能力下毁灭了整个忍者世界并逃离到了灵气世界,而佐助和鸣人为了复仇也追到了灵气世界

内容摘要:难得的日食,白天的天空是如此的阴沉,好似那无月的黑夜一般黑暗。百度搜索(乡/\村/\小/\说/\网www.xiangcunxiaoshuo.com)木叶村外三个涌动在这黑暗中的阴影在那里不断的朝着木叶村靠近,透过隐隐的雷电击穿空气带来的亮光可以看见他们身上穿着的黑sè衣袍,黑sè衣袍上依稀可见有红sè的云朵,那竟然是几年前已经消失了的晓组织的衣袍。“这里就是木叶村吗?那家伙在这里面吗?”说话的人是一个瓮声瓮气的莽汉,身高居然奇迹般的超过了两米,从他的护额来看竟然还看不出他是哪个村子的叛忍,只看见他的护额是一只三勾玉的写轮眼,难道是宇智波一族?“岚,漩涡鸣人和宇智波佐助的力量我们能赢过吗?”一个白sè长发的女子看着站着最前方的身裹着无数绷带如同木乃伊一样的男子,那男子的左眼散发着微弱的但是却真实存在的血红sè的光,他的瞳孔居然有着三颗黑sè的勾玉!这难道是写轮眼?可是与寻常写轮眼不同的是他的眼球分外的红,如同鲜血般的红。被称作岚的男人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担心,“澜,你放心好了,漩涡鸣人和宇智波佐助都不在村子里,不然就算是我也不敢轻举妄动。蓝你用你的写轮眼看看村门口有多少守卫。”那个叫做蓝的莽汉的眼瞳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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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异界大陆小说书评精选
hyde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你也知道痛吗,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给我一个理由,告诉我,你爱我。

——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

七年很久吗?

秦观写,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聂小倩和宁采臣隔了一个前世今生,在荒野间一遇,则阴阳都该为之倾覆矣。人间无数都比不上深情最初,若前世今生都不算久,那七年又算什么?

所以何以琛没有忘记她。那个当初炽烈如火的女孩儿,那个当初不顾一切追寻挚爱的女孩儿,那个当初笑靥如花、热情里却只有天真的女孩儿,那个当初到现在也让何以琛难以割舍的女孩儿。七年里天翻地覆,世界的轨迹里掩埋了多少人不复当初的记忆。太阳的寿命在减短,云层的形状也未能如一,行人脸上的妆容日趋精致,脚下的路铺满了水泥。目之所及都在更新,诡辩论有一句讲“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所以每天醒来我们也看不到同样的世界。可何以琛忘不了,哪怕花花世界就在他的眼前手舞足蹈,心始终都不会因着外界的灯红酒绿而倏然抽离。因为他那里藏了一个人,一藏就是七年。他的一句不愿将就硬是把自己与世界分隔,哪怕这样会被冷眼相向呢。不愿将就就是要始终如一,这世界太吵,太浮夸,太庸俗,而我心里的你不能被它侵害,你是sunshine,你是唯一。

很是俗套的小说路线,相爱--误解--离别--重逢--释解--幸福--意外--美满。

这样老调陈醋、模式古老的故事,在顾漫的笔下,却显得那么温婉暖心。

相爱的那些小细节,真实的在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她的文字又是那么地贴切生动、娓娓道来,让人不忍打破那份温馨宁静,禁不住一气呵成。

树荫下那样的相遇,法学系里的那堂课,跑道上的800米跑步练习,深夜里宿舍的卧谈会,害臊时他的羞恼脸红,气闷时他的无语折服,自习室里她的调皮无赖,生气时她闷声地写着他的名字,等他时她数格砖的习惯,宿舍楼下青涩懵懂的生日之吻,静园月光下深情忘我的吻,......

太多太多温暖的细节,让我每一次重温之时,嘴角就情不自禁地微微上扬。

文字从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将平时看来没什么特色的故事渲染的闪闪发亮。

相爱之后就是因为误解而造成的七年离别。

七年,有多长?

我羡慕校园学生时代的赵默笙,那时的她,笑靥明媚,阳光灿烂。

我记得她的每一个小动作,小心翼翼的拽着以琛的衣领,低着头数着地上的格砖,干完坏事却能那样理所当然的笑着......

我心疼七年漂泊美国的赵默笙,那时的她,孤苦无依,惶恐绝望。

刚到美国时的人生地不熟,言语不通时的被歧视,口音不纯时的被嘲笑,看见报纸上父亲畏罪自尽事的崩溃,......

我喜欢历经岁月磨砺的赵默笙,这时的她,日渐成熟,知晓进退。

熙攘超市里重逢的心痛失落,面对他索要照片时的激动愕然,独自重游母校时的落寞凄凉,雨天医院探望时的失神惊慌,为自己争取幸福时的孤注一掷,上车去民政局时的淡然平静,出发去往香港前夜的勇敢主动......

作家仲尼曾在微博上写,一句“我在”,万死不辞。看到后我在下面接到:一句“我愿”,千金不换。人间之情,无非我在我愿四个字。就算她曾经天真到无知,她热情到无畏,她让你胆战心惊,可她也让你明白人间至性不在无,而在有。正是因为赵默笙的“在”,她的冲破一切障碍,让人惊叹的“在”,才会给这段感情画出了一个细腻的开始。然后他开始死守,他开始执着,他开始拼了一切来固执己见,他明白这个“在”有多珍贵,所以无论如何他也要去得到那个最终的“愿”。七年有期,深情无期。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这也便是何以琛的那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既然深情起,何以笙箫诉别离。不要别离,不愿别离,有情如此,天涯海角又怎算离别??
ns是个中二病
额,一年前因为老妈剧荒,无奈从电脑上找电视剧,后来就搜到了何以,因为听别人都说还不错,也懒得再找,所以就点开看。
然后,一下就踏马迷上开头曲,那个时候是初夏,莫名其妙的觉得很配,尤其最后那两句(原谅楼楼英语不好,只听出阳光😁)苏死我了。后来就看电视剧,好温馨的说。在后来,电视剧看完了,但还是会有意无意的去哼开头曲的倒数第二句的调调(楼楼不会英语哇😭求好心人翻译
)。
今天突然一时兴起,想去看看原著小说(好吧ヽ(  ̄д ̄;)ノ我承认,我是因为在不花追书卷就过期了,毕竟我用的是旧版,而且如果不花,不就可惜了嘛,怎么说也是三千多的追书卷呢,会不会有人打我,顶上锅盖)
在然后,就彻底迷上,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港真现在的小说好多都拖拉的要命,两三章就能解决的事偏偏要拖它个七八章甚至十几二十章,越看越烦,索性就不想看┐(─__─)┌
看完了以后,多多少少有些不舍,心里透着些淡淡的情绪,何以琛,赵默笙,,,, 不想大结局,想继续看下去,可是,可是作者已经大结局了啦呀!无奈╮(╯_╰)╭
突然间想我的何以琛了,想知道他吃饭了没有,穿暖和了没有,长啥样子,今年几岁了,一定和我一样是个路痴,不然怎么现在还踏马没找到我?!
越想越气✺◟(∗❛ัᴗ❛ั∗)◞✺不想了,手机催我给它充电了。
廿月
。。。。。。。??!。??!?。。?!。。???,。!。。。??。。。。?。??。。????。?!?。。???。。,,
君陌
赵默笙,有一个男人,他在无尽的光阴里,等待了你七年。

那个男人,沉稳,冷静,理智。唯一的例外,就是你了吧。你是他的软肋,他的不沉稳,不冷静,不理智。

在你离开后,他养成了许多的毛病,抽烟喝酒,在你回来后,又一次喝的酩酊大醉。

他来到你家楼下,或许是在酒精的催使下,他情难自控的吻了你。那个吻是多么的炽热,包含了这七年以来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思念。

“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你曾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后来,何以琛,也找不到你了。他也站在了显眼的位子,想让你找到他。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还好,你跑的这么慢,他还是等到了。等到你回来了。

何以玫,也是个好姑娘。

她从小便喜欢上了何以琛。
以至于,她很嫉妒这个叫做赵默笙的爱笑的女孩。
赵默笙,什么突出的优点都没有,为什么,她就成了自己日思夜想的男人的女朋友?

终于,一天,她跟赵默笙坦白了自己的想法。
她说的毫无半分忍耐与怜悯,直接朝着赵默笙最软弱无助的心里攻击。
没过几天,赵默笙居然自己一个人去美国了。招呼也没打。何以琛,也不知道。

何以琛在赵默笙走后,出奇的平静。
她以为何以琛对赵默笙用情没那么深,没过多久,就会忘了从前,她也会一直陪着他,知道这个男人意识到自己,才是最合适他的人
然而,那时侯的她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死水微澜。

她一直以来,忽略了以琛说默笙是多么的馋人时隐忍的笑。
有时候迟到了一会,也会焦躁不安。
默笙做再多的马虎事,他也会皱着眉头处理完。

在以琛醉了后,这些从前的盲点,在她眼里,越来越清晰。
她,似乎和他,是不可能的。

于是,在后来,以玫由衷的希望他们能够幸福。
“‘不会。’我不知道哪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以玫也拥有了自己的幸福,嫁为人妻,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缘浅是你们,情深亦是你们。
我记得电视剧里好像有一个很经典的桥段。(由于是很久之前看的,记不太清了)一天,赵默笙在等何以琛,说是数数,数到了一千就走。之后何以琛来了,赵默笙很委屈地对他说:“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为什么你还不来。”
缘浅又如何?情深便足够。
王尼玛
我是从顾漫刚完结了何以笙箫默不久才被书友推荐看这本小说的,那时看多了玄幻,看多了仙侠,看多了都市的种马流,也看多了穿越女强虐心流,毫无疑问我是一个小说杂食者,上至很少女性看过的都市小说,下至很少男性同胞看的耽美,我都来者不拒,我也曾因为虐文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擦泪到天亮,也曾冒着被没收手机的风险看那热血沸腾的玄幻仙侠。顾漫……字行间少了玄幻文的浮躁,少了虐心文的故作,每当看小说累了我就会回过头再看一遍何以笙箫默,微微一笑很倾城,杉杉来吃。顾漫的小说总能让我静下心,看了一遍,又一遍。标题说了五六遍,怕也是不止。。。没有夸张,这是事实。事实上每年我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很没理由的书荒,明明昨天还看得如痴如醉,今天却看不下去一个字,我的书架也不缺连载的,完结的,几十万人追的,几千人追的小说,但就是乌龟漫小说里的那份淡然却很少能找到。或许这也是她用三年写一本几万字的小说产生的效果吧。2017.7.17,已阅
狸猫eve
只想换回之前的封面啊 能不能从耽美区移出来啊 这样看着好别扭的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拢龙你的小笼包
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有一个爱她 疼她的人,尽管他们已分别多年,但是他心中只有他 谁都不能将它取代。因为他是他生命中唯一的sunshine
ゝ莪定不離
为什么要写50个字,我只是来做记号的——————————————————为什么要写50个字,我只是来做记号的——————————————————
venus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人会轻易给一本书贴上标签,然后嗤之以鼻。比如何以,只因为故事里面有霸道男主,柔弱而善良的女主,和一个总裁男配,加上一点世仇,就轻易地被贴上玛丽苏的标签,然后很多人就会说你都多大年纪了,还相信这种故事。好像在这个年代,相信爱情相信坚持,已经变成一种可笑的事情,只有屈从于现实的苟且,顺从于生活的**才是成熟。
可是何以讲的并不是屌丝逆袭或者公主落难的故事,而是在最残酷的命运面前,如何选择,如何坚持选择再有尊严地活下去。当以玫明白以琛的爱有多义无反顾,她断然放手,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应晖看懂默笙的坚持,他亲自送她踏上回国的班机。他们放手得那么干脆利落,就好像不曾爱得那么深沉坚持,因为他们有尊严,他们也不想成为别人将就的对象。
以琛最让我感动的不是七年的坚持,而是在仇恨和幸福之间的选择,好像从来不曾有一个男主,面对家仇,放下得如此干脆彻底。‘他已经如此的疲惫,如此迫不及待的想要幸福。’‘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他那么骄傲,又那么卑微,那么坚强,又那么脆弱。他可以对默笙的过去视而不见,对自己的家仇缄默终生,只为了那一点点的阳光照耀在他身上,有人说他是被女主的主角光环冲昏了头,可是只因为仇恨推开一生所爱,甚至报复于她,难道就是男子汉所为?
小说的世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看到的是何以琛的英俊多金和金光闪闪的律师身份,我只记得那个校园中的青涩少年藏于眉间眼角的暗戳戳的小幸福。
立体几何
何以笙箫默是我看的第一本漫姐写的小说,当时就是被书名吸引了,但看完之后才发现吸引人的不仅仅是书名,还有内容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何以琛,等了默笙七年,我真的无法想象如果默笙不回来 ,他是不是要等她一辈子!若世上真有这样的人,也唯有何以琛了。赵默笙,一个极其幸运的女孩,在人生最美好的阶段遇见了何以琛,虽然在他们共有的人生中有一段空白,但我相信他们会在余生里一起编织一段华锦来填补这一块素锦。何以玫,一个默默地爱着何以琛的女孩,虽然他们一起长大,关系亲密,但也因为这个,以玫迟迟不肯告白,直到他结婚,才结束这段苦涩的暗恋,最后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将就自己的爱人。
总的来说,这本书充满了我对初恋的期待,也正是这本书,我开始期待爱情,期待在最美的时候遇见最美的你。
扶桑
又看了一遍何以,很喜欢我们的默笙和以琛。
七年,我想无论是我们当中的哪一个,都不会等一个人七年吧。
而再遇到后,还能说:“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
毋庸置疑,何以琛爱赵默笙是爱到骨子里了。即使在得知默笙在美国离过婚时怒气冲冲地说:“你凭什么以为我何以琛会要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却还是第二天就抓着默笙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只是因为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就会变成将就,无论是何以琛还是我们都不愿意将就。
让我动笔写这个书评的其实是另一个人,何以玫。
说实话,我很羡慕她。
能对着情敌说:“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何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的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的竞争。”这样勇敢可爱的少女如何不让人羡慕。
何以玫,有一天你也会成为别人的阳光。
就像何以琛在赵默笙照片背后写得一样“my sunshine"
永不褪色,愈久弥香。
执念.
第二次看完何以 心中却满怀憧憬
两个如此相爱的人啊 为什么一定要经过这么多的磨难才能相依相守
太多太多让我感动的句子
这就是大学时代的顾漫所带来的对于爱情的理解了吧
总是让我意犹未尽
因为他们是何以琛和赵默笙啊
我也不愿意将就❤
云胡不喜
这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没有之一,当李荣浩的《不将就》唱遍大街小巷,其中的‘你一出场,别人就显的不过如此’不禁让人红了眼眶。
芊芊艾草
顾漫的成名作,何以笙箫默,看完后就超喜欢她的文,嗯 应该很多人都看过,越看越有味道,超级棒!!男主可痴情 貌似废话=。=要出电影和电视剧啦,推荐大家看看~
张宝宝
我看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我高考那天,我很记得,因为我连考试都不顾了,坚持要通宵把它看完,因为它实在好看。
何以是我看的第一本顾漫写的书,不看还好,看了就放不下这本书了。太温馨太甜蜜,不会有什么很惊天动地雷死人不偿命的事情,也不会平淡到让人没有看下去的动力,顶多让人感觉有想换老公的冲动。好啊,
哈哈!
breath
好看,初中到高中一直对这本书念念不忘,喜欢他们之间的那种相处方式,岁月静好,那么深入人心的故事,被默默的感染着,羡慕那样的爱情,蓦然回首,那人在灯火阑珊处
柒Q
这是一个等待爱情和坚持爱情的故事,赵默笙对何以琛爱情的追求,何以琛对赵默笙爱情的等待

缘来爱情

内容很棒,值得一看
暖树🌙
遇见一个陪你到老的人很容易,遇到一个不愿将就只愿与你携手到老的人很难,
即使对的年纪遇到了对的人,但是仍然逃不过命运的捉弄,误会让她背景离乡一个人前往美国,她走了7年,在没有任何希望的情况下,他苦苦也等了她7年。这种执着真的是很满满的爱。爱到让人既羡慕又心疼,相遇之后两个人虽然还对对方心动,但因为以前的误会,曾经是彼此心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并没有笑着对对方笑着说好久不见,而是违心的互相折磨。即使这样,也要用结婚证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后来冰释前嫌 还是甜蜜的在一起啦。
初恋男生变成结婚的男人真的很幸福。
顾漫的神作真的是经典,百看不腻,每次看都陷入到情节中无法自拔。love!
棠梨煎雪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何以琛等了赵默笙七年。
何以玫陪了何以琛七年。
何以琛有何以玫陪伴,有赵默笙牵挂。
何以玫什么也没有,她只有一颗爱以琛的心。
总对其他小说里的恶毒女配恨的咬牙切齿,却独独,对以玫讨厌不起来。
她是那种柔软到让人心疼的女孩。

可我,不是第一个让你喜欢上的女孩。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大家不慌 我是司马光
又回顾了一遍这篇小说。
拍成电视剧还是没小说喜欢。。
记得以前的语文老师喜欢看。。我听了这话对电视剧好感又下了个台阶。。T_T不过,唐嫣是我最喜欢的傻白甜。